退役军人事务部 国家网信办 公安部 市场监管总局 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关于印发《退役军人荣誉标识使用管理办法》的通知
为切实规范退役军人荣誉标识使用管理,依法维护军人和退役军人荣誉、名誉,退役军人事务部、国家网信办、公安部、市场监管总局、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制定了《退役军人荣誉标识使用管理办法》。现印发给你们,请认真贯彻执行。
为切实规范退役军人荣誉标识使用管理,依法维护军人和退役军人荣誉、名誉,退役军人事务部、国家网信办、公安部、市场监管总局、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制定了《退役军人荣誉标识使用管理办法》。现印发给你们,请认真贯彻执行。
近日,国家电影局、退役军人事务部、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印发《关于深入开展电影行业拥军工作的通知》,围绕引导和鼓励电影行业为丰富军队人员、退役军人精神文化生活提供更多优秀电影和拥军服务,进一步营造关心国防、热爱军队、尊崇军人职业、尊重退役军人的良好社会氛围,提出1